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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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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杂货郎传你怎么不说你娶的是个男王后(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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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黑的汤『药』洒了一地,整个万安宫都弥漫着一股厚重的『药』味。

惊动了侍卫,但就算来了百来个侍卫,他们也只敢围在外面,不敢靠近。

摄政王赫连苏尔披散着头发,只穿着一件单衣,背后汗湿,手执长剑,活像是杀红了眼的魔头。

他站在阶下,由周公公搀扶的太后站在阶上。

两人之间,地上浓黑得不开的汤『药』缓缓地往外蔓延,像一条跨不过的河流。

赫连苏尔望着她,用血红的双眼:“阿姐!”

太后也就那样望回去,语气平静:“么事?”

赫连苏尔握紧了手里的剑柄,将长剑往上举起一些,太后神『色』一凛,又问:“你要杀谁?”

他望进太后无比理智的眼睛里,竟然不知道自己为何提剑。

他当然不敢在阿姐面前杀谁。

停顿许久,赫连苏尔反手,就将长剑横在了自己的脖上,他哭着朝太后摇头:“阿姐,不要,求你了。”

见他哭了,太后也稍微缓和了语气:“苏尔,听话。”

赫连苏尔涕泗横流,一边后退,一边摇头:“阿姐,我么都不要,我很听话的,我一直都很听话的,只有这件事情……只有这件事情……”

浓黑的墨汁泼洒在纸上,笔尖游走,留下墨黑的痕迹。用的是梁国上好的墨,满殿清香。

赫连诛站在阮久身后,右手握着阮久的右手,正教他写鏖兀字。

一笔一划,凌厉如刀。

阮久跟着他写了两笔,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回头望了一眼,看见赫连诛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线条果断坚毅的下巴和薄唇。

这时,赫连诛把着他的手,带着他又走了一笔,垂着眸,说了一句:“软啾,专心点。”

“好。”

阮久实在是看不出有哪里不对劲的,只能转回头,继续练字。

他的字确实不怎么好看,一个一个都圆滚滚的,刘老先生说他写的字就像甲壳虫。鏖兀字一个个弯弯绕绕的,就更像了。

今天赫连诛说他正好有空,就教他练练字。

就这样再写了两个字,阮久是觉得赫连诛透着一股怪异,再回头看了一眼。

赫连诛又低声说了一遍:“专心。”

阮久转回头:“噢。”

又是两个字,阮久再次回头,这次目光向下,终于叫他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赫连诛,你为什么要踮脚?”

被发现了。

赫连诛默默站好,又变成比阮久矮一个额头的身高。

“……专、专心。”

阮久乐不可支,连笔都拿不稳了。

赫连诛缠着阮久练了一天的字,从万安宫回来之后,阮久也就没有出过门。

第二天一早,阮久就看见乌兰在吩咐人收拾东西。

阮久问了一句:“谁要出门吗?”

乌兰将礼品打包好:“大王要去拜访老师。”

“老师?”

“嗯,就是从前教导大王汉文的一个汉人老师。”

阮久疑『惑』:“刘老头?”

乌兰笑道:“不是刘老先生,是另一位姓庄的老先生。刘老先生是前几年才来鏖兀的,他来之前,是这位老师教大王汉文的。他是大王的启蒙老师。”

乌兰压低声音,补充了一句:“他是来鏖兀的第一个汉人臣子,从前辅佐先王改制的,可是改制完了,先王……也就不用他了。”

“要不他也不会被派去教导大王。先王不再用他,也不肯让他去其他地方,怕他辅佐其他人,一直把他留在鏖兀境内。”

“他现在就住在尚京城外的一个牧场里。他是不出的能臣,但是大王为了避嫌,很久都没有去看过他了,现在应该可以去看他了。”

阮久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小猪什么时候过去?”

“马上就要走了,可能要在牧场里住几天。”

“啊?”一听这话,阮久就不高兴了,“那我也要过去,我一个人留在宫里没意思。”

“那好,王后要骑马还是坐马车,我吩咐他们安排。”

“骑马。”阮久低头看看自己抱在怀里的补品,“你让小猪等我一下,我把东西送去万安宫,马上就回来。”

“好。”

阮久说完这话,抱着东西转头就跑了。

赫连诛整理好衣裳,从殿中出来。

乌兰看向他,低头礼:“大王。”

“软啾说要去?”

“是,王后说先去一趟万安宫,马上就回来。”

“好。”赫连诛颔首。

“可是……”乌兰有些迟疑,“要是摄政王像昨日那样大闹,被王后撞见了,再伤着王后,可怎么好?”

“不会。”赫连诛披上外裳,“今日不会。”

他神『色』淡淡,却如同有搅弄风云之力,举重若轻。

阮久抱着补品,很快就到了万安宫门前。

宫门紧闭着,看不见一个人,阮久想叩门,想了想,是没有动手。

可能太后还没起吧,她最近身体不好,是不要打扰了。

阮久把送给太后的补品放在门口,转身就走了。

回到大德宫,他就听见赫连诛道:“把王后的功课也拿上……”

阮久不干了,蹭蹭地上前:“为什么出去玩儿,要写功课?”

赫连诛见他回来了,立即就了,耐着『性』子道:“老师的学问很好,你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让他教你。”

“我才不呢。”阮久朝他哼了一声,“到时候又像刘老头一样打我的手板,那是你的老师,不是我的,我只是跟着去玩儿的。”

尽管阮久表达了十二分的抗议,但后,乌兰还是帮他把功课给带上了。

阮久和赫连诛打了赌,要是那位庄先生也打阮久的手板,这顿手板就由赫连诛来挨,赫连诛要帮阮久写所有的功课。

如果没有,阮久就写赫连诛的功课。

这样说定了,一人就出了宫。

赫连诛从来不喜欢大排场,身边跟着的,至多不过十余人。

轻装出行,赫连诛与阮久骑着马在前面,其实跑在最前面的应该是那两只小狗和一只小狼。

乌兰赶着装有礼品的马车,跟在后面。其余就是四个侍卫。

一路出了城。

早春时节,尚京城外枯萎枝叶掩埋下,偶尔有星星点点的绿意。

尚京城的选址,原本是名为鏖兀的部落的大本营,这里水草丰美,是西北大的草原之一。

因此如今尚京城外,有许许多多的牧场。牧场也是尚京城权贵最有收益的资产之一。

皇族最是如此。太后名下有十来个牧场,太皇太后死后,她的牧场也转到了太后手里。

赫连诛手里有两个,是他出生时,先王和太皇太后按照惯例,送给他的礼物。

每个牧场里自成体系,放牧生产,每年进贡,收支平衡,里面的人几乎可以一辈都待在里面,永不离开。

那位庄先生,在鏖兀的后一个身份,就是王赫连诛的老师,所以他现在住在赫连诛的牧场里。

赫连诛难得来一次牧场,也没有事先通知,底下人都不知道,更认不出他,只当他们是来城外踏青的贵族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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