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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是只公狐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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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少女下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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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重秀走到一条小溪边,洗了把脸,随后从储物袋里掏出张易容面具戴上——这都是她为了游历而准备的东西。

因为掌门说要在三天后才对外公布她离开的消息,所以少女想了想,便调头直向东南方走去。

那里远离王家的势力范围,应该比较安全。

同样出于安全的考虑,她也没有试图去联系萧婉儿和李诚……她想,等过上一两个月,风头小些再说吧。

就这样,朱重秀一连走了两天两夜,不曾停步。

纵使她是武修,终究伤势还未痊愈,两日下来也有些吃不消。

眼看天色欲晚,她就打算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

便在此时,她瞥见侧边的土路上有个猎户打扮的人在狂奔。

这么着急?是着急想回家吃饭吗?

……接着,她又看见了那人身后的两只野猪,它们屁股上都有伤,却不致命,只激发出了凶性。

哦,明白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朱重秀一个箭步飞跃过去,两只脚一边一个,正好踩住两只猪头,把野猪死死压在了地面,屁股狂扭,想猪突猛进而不得,只能原地刨坑。

那人回过头,见自己得救了,直接跪下给朱重秀磕头道:

“感谢女侠救命!”

朱重秀打出两拳,将野猪彻底击晕了过去,随后清了清嗓子,用一种较为低沉的腔调道:“快起来吧,跟我说说,你姓甚名谁,这里又是何处?”

那人摸着后脑勺,憨笑道:“俺叫李顺,这儿是李家村地界,诺,那边就是俺们村子。”

也姓李吗?

朱重秀很喜欢这个村子的名字,当下就和李顺道:“能带我去你们村子吗?”

“没问题恩人,不过这个……”

李顺指了指朱重秀脚下的两只野猪,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眼泪。

“你去叫人来抬走吧,我只要其中一只。”

“好嘞!我这就给您带路!”

这晚,朱重秀便住在了李家村一个农户家里。

第二日,她左右逛了一圈,发现这村三面环山,比安平县还闭塞。

但偏僻归偏僻,这里也没什么人打扰,甚至哪怕北边不远正闹蝗灾,这里也没什么灾情。

穷虽穷了点,但在乱世,安宁才是最重要的。

思来想去后,朱重秀决定在这里先定居一段时间了。

她没有再显露武功,而是找到村中宿老,自称是个医生。

这话半真半假。

虽然她在逍遥山上确实学过一些医术,但相比一心钻研此道之人显然还差得远。

不过,遇事不决用内力嘛。

普通的跌打损伤,轻微的身体不适或中毒,用内力来调养都是有好处的……

内力超好用的!

而且,这小村里原本也没大夫,生了病全靠搓泥丸子伴庙里的香灰来治,就更显得朱重秀水平很高了。

于是很自然的,在朱重秀当场帮一个吞了红伞伞的人逼出毒素,避免了全村吃饭饭后,村中宿老一致表示欢迎她入住。

村里人收拾出了两间没人住的草房来给朱重秀,自此,她就在这李家村中开始了隐居生活。

没人时练练功,有人时治治病,日子倒也算平静……平静到让少女感到无聊。

她时不时还会想起李诚,但形势所迫,也只能忍耐。

一连十天过去,朱重秀和村人熟悉了很多,初来时杀野猪的壮举和治病救人的功绩也让她的威望涨了不少,以至于村里有大事时,宿老们都会将她找过去一起讨论。

直到某天晚上。

朱重秀刚想关门睡觉,猎户李顺却驮着一人跑了过来。

“李大夫(朱重秀假称姓李),求求您看看俺发小……”

因为曾被朱重秀从野猪口中救出来,所以李顺一直以来都是村中对朱重秀最恭敬的人,三天两头就送给少女几只兔子或野鸡。

此刻他有所求,朱重秀自然也愿意帮忙。

然而,等她仔细一看,发现李顺背过来的这个人……

受的是箭伤。

先取出箭头,再用逍遥山自制的伤妖处理好创口,接着少女眯眼一瞧那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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