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头号种子

茅山大法师 左手弓右手爱

不得不说,这都敏俊虽然是棒子人,但一身修为的确不弱,不愧为这届正邪比武大会的头号种子。这剑指袭来,速度之快,力道之强,出手之准那都是上乘的水准。

毛利凭着那剑指指尖形成的风声,顿时就对着都教授的修为境界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心中不由得暗道,这货至少是无为境界,而且境界殷实,只怕已到了无为境界的后层。

见此,毛利也不敢托大,加之白天在比武场上时已经出现了单纯用土元素防御无法抵抗对方攻击的情形。更何况这都教授的厉害自己已经见识过,那躺在地上被戳了一二指来宽窟窿的椅子还倒在地上呢!

故此,毛利是一个后跃,往后飞速的闪去。好在在此之前毛利已经给自己加持了风元素,所以速度是非常之快,立刻闪出去了两三米。同时脑袋里盘算着,该用什么方法干掉这高丽棒子。

用自创的风元素加五元素的拳头肯定是不行。这都敏俊可不比其他人,但就说那剑指的威力就不比自己拳头差。

“看样子只能用三味真火了。”毛利想到,只是习惯性的用手一掏常带在腰间的背包,却感觉空空如也。这是毛利才想到,自己刚才出门出的匆忙,衣服都是刚穿上的,哪儿还有背包,方才自己使用移花接木这个道术救出黄依依,那都是因为裤兜里剩下的一张。

“糟糕!这可怎么办!”毛利暗自懊悔。这要换做在之前,没下山的时候,就算是上厕所,洗澡,都把那背包放在了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因为常年的驱鬼捉妖的过程中,把存放有各种道术用品的背包随身携带已经成为了毛利的习惯。

这种习惯就好似在战场上的士兵随时都抱着自己的长枪一样,这是一种在无数个生死关头中养成的习惯。因为装着道术用品的背包就等于是士兵的长枪,背包里的各种符箓,道具就是子弹。

然而自从毛利获得了那本魔法书之后,似乎已经开始忘记这把属于自己的长枪,本源魔法的便捷,甚至让毛利都开始忘记了道术。

如果不是因为今天白天在比武场上连连吃瘪,被逼无奈之下,毛利似乎都忘记了自己真正修炼了多年的拿手本事,道术。

虽然之前毛利也有些发现了这个问题的存在,但此时此刻,他才忽然惊觉,找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

只是此刻毛利才找到问题已经来不及了。虽然方才加持了风元素的急退,躲开了都敏俊的剑指。

然而都敏俊脸上却是微微一笑,跟着眼神是突然一凝,就好似方才对黄依依时一样,一道比方才还要盛的蓝色光芒再度从都敏俊的右臂发出,迅速汇集到那剑指之上,跟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闪亮的指剑刹那间形成,狠狠的刺向了毛利的眉间。

(实在不好意思,这段时间更新时间不稳定是因为一直在外地出差,只能借着晚上一点点时间来写。实在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