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让提出的条件,在警方和检方内部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上:第一,让一个已经被初步定罪的嫌疑人与案件的关键人物见面,是否存在串供或销毁证据的风险?第二,陈让手中是否真的掌握着能够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证据,还是这只是他为了拖延时间或争取某种优势而编造的谎言?
经侦支队的马探长倾向于相信陈让。他在案情分析会上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从陈让在被审讯过程中的表现来看,他不像是在说谎。他的认罪态度非常配合,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没有任何隐瞒和回避。如果他想拖延时间或编造谎言,他完全没有必要在认罪之后再抛出这个条件。他完全可以一开始就用这个条件来和我们讨价还价。”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从沈确提交的举报材料来看,陈让确实具备收集证据的能力和资源。他在加入瑞麟集团之前,确实在一家第三方调查机构工作过,有过相关的从业经验。因此,我认为,他手中掌握的证据,很可能是真实存在的。”
检察院的那位检察官则持更加审慎的态度。他在会议上表示:“我同意马探长的部分观点,但我们需要考虑到另一种可能性——陈让抛出这个条件,可能是在为沈确争取时间,让她有机会销毁其他可能对她不利的证据。如果我们同意了他的条件,就等于给了他一个与沈确串通的机会。”
争论持续了两天。最终,在检察院的一位副检察长的亲自拍板下,陈让的条件被批准了。但会面被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会面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会面地点必须在警方的监控之下,会面期间必须有至少两名警官在场,双方不得交换任何实物物品,不得使用任何暗语或隐晦的表达方式。
会面安排在第三天上午。地点是市局总部的一间小型会客室,房间不大,布置简洁——一张长桌,几把椅子,墙角有一台饮水机,天花板上安装着两台摄像头,分别对准了房间的两个不同角度。陈让先被带了进来,坐在长桌的一侧。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表情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他的双手平放在桌面上,手指修长而稳定,没有任何颤抖。
十分钟后,会客室的门被推开了。沈确在一位女警官的陪同下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色衬衫,头发一丝不苟地盘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冷静而威严,与她在集团总部主持会议时的样子没有任何区别。但陈让注意到,她的眼眶下面有一层淡淡的青色,那是连续多日睡眠不足留下的痕迹。她的嘴角微微抿着,像是在用力压制着某种即将喷涌而出的情绪。
沈确在陈让对面的椅子上坐下,看着他,沉默了几秒。两人隔着那张长桌对视着,谁都没有说话。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空调的低鸣声和墙上时钟的滴答声在空气中回荡。那两位警官站在房间的两个角落里,像是两尊不会说话的雕像,目光落在两人身上,保持着高度的警觉。
沈确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开口,声音平静而清晰,但带着一种只有陈让才能察觉到的细微颤抖:“听说你全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