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天,李大伟给齐洛打来电话,向他说起了离婚的事情。
最后还是没有走起诉离婚的路子。
不是他不想起诉,而是跟律师商讨之后,觉得时间成本太大,收获太小。
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刘玉梅手上没钱。
哪怕法院没有知心人帮这个对婚姻不忠诚并且转移婚内财产的弱势群体(那种可能性几乎为0),判这个女人补偿他这些年给别人养孩子的损失,判她归还转移的婚内财产,夫妻平分,那也没法执行下来。
而且,起诉离婚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潜规则——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打离婚官司,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如果女方不配合,想要拖下去,那花的时间就更长。
就算一审判决了,还可以上诉,申请二审判决。
一来二往,浪费的时间就太多了。
最后未必能有什么收获。
当然,不离婚也是不可能的。
最后选择的是协议离婚。
在李大伟向刘玉梅指出女儿非亲生这件事情后,刘玉梅也彻底的慌了神,知道自己没有任何底牌了。
她也害怕李大伟跟她打离婚官司,同意了协议离婚。
两个人又一次见了面,这时候的刘玉梅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嚣张——以往能拿捏李大伟的,无非是一个完整的家庭,是那个还没成年的女儿。
现在已经证明女儿不是李大伟亲生的,那就没有了任何拿捏的基础。
现在李大伟对她只剩下厌恨。
李大伟虽然在律师的建议下放弃了起诉离婚,但还是把律师给带过去了,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
在这一份协议中,提到了离婚原因——妻子不忠,女儿非亲生,转移婚内财产。
没有什么夫妻财产可以分割,刘玉梅要赔偿李大伟十万块的损失。
齐洛听到这个数字,倒是有一些意外:“能赔这么多?那也算不错了,让法院判的话,不会有这么多。”
李大伟苦笑:“但她没有那么多钱,只给我写了一张欠条,承诺三年内还我。”
“她不是将钱转移给她娘家的吗?找她娘家人要呀。”齐洛问。
“她当着我的面打了电话,让娘家给她转五万块钱过来,被她娘家人骂了一顿,怪她自己把事搞砸了,说钱都已经花光了,一分钱都她不出来。说那个钱是她给父母的赡养费,是她该给的,不存在还钱这回事。”李大伟道。
齐洛:“那你这个欠条没意义。”
李大伟无奈地说道:“我也知道没什么意义,但我也没办法了。”
齐洛:“那倒是,现在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能够协议离婚也不错了。”
协议离婚,双方都签了字。
但是,还有一个极其奇葩的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李大伟要领离婚证,还得继续等待,等一个月的时间。
“那你就继续等着吧,”齐洛对他说,“就当给自己放一个长假,回家待一段时间也可以,出去旅游散散心也可以。领完离婚证之后,再过来上班。”
他不会现在就给李大伟恢复工作。
他太懂某些群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