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宝玉跟美女**生活日记

小红楼 清蒸鳜鱼

那位石头君好似完全不考虑毓敏这样的念头,他就想让自个儿跟一大群校花组团**的我吃西红柿满嘴红彤彤日记传世传诵,便将此事拜托给了空空道人。

那道人先是不肯,看过了石头日记的具体内容之后,却又肯了。

后来是这个空空道人跳槽转职做了和尚。以佛门密宗编辑部的编辑身份,大笔一挥。将石头日记改名《情僧录》。

一个名叫吴玉峰的,为《情僧录》题写了副标题。叫做《红楼梦》。孔梅溪也题写了另一个副标题,叫个《风月宝鉴》。

此书起码被空空道士、吴玉峰、孔梅溪三个人认真阅读评点过。曹雪芹在更晚一些时间之后,终于得到此书抄本,再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曹雪芹自己拟的书名乃是《金陵十二钗》。

直到再后来脂砚斋评审《金陵十二钗》一文,才再次将书名裁定为《石头记》。

毓敏相信一忽儿道士一忽儿和尚的那个妖人才是真的作者,那枚石头,显然就是男主角的原型人物。至于被怡府长年监管的曹家所出那个曹霑,他应该是最后负责为这本谤书署名的炮灰托儿。

曹霑以雪芹之名署名为《红楼梦》作者,应该是乾隆二十年之后的事情!此事再无半点争议!那时候曹霑接近三十岁,再然后批阅十载反复删改,最后泪尽而逝,红楼梦终未完本。彼时曹霑的年纪三十八、九岁,接近四十。所以曹霑死后,他的好基友敦诚、敦敏兄弟在悼亡诗中是有提及到该作者死去时,约莫是四十年纪。

这样掐指算来。曹霑冒充红楼梦作者,首次拿出他不知道如何得来的一部手抄本给人看,应该是在乾隆二十年前后。曹霑首先将此书提交给了弘晈或者弘晓当中的一个,并得到了怡亲王府的扶持和保护。在怡府的保护之下,曹霑为了这坑折腾了足足十年。直到乾隆三十年前后,红楼梦仍未完本,还在不断删改……曹霑终于猝死。

——毓敏思及此处,不由得感概起来:这一切跟后世网文连载圈子里发生的那些事儿,看上去十分雷同。长达十年欠坑不给填满的苦逼作者,在21世纪果然也是有过几人不幸猝死。就此令其作品成为永远填不满的绝唱之坑。

这条关键线索以及相关的时间年代,毓敏很自信没有搞错。

所以情僧录提前了二十年出现,并且还被四爷把线装手抄本拿在手里御览了,此事便显得十分的古怪。

虽然古怪,毓敏这一次却没有过度惊诧。

原本红楼梦第一章便交待了该故事成书之前曲曲折折的辗转经历。这个过程耗时二、三十年,其实倒也说得过去。只是这样一来,曹雪芹便不是原创作者,只是个改编人。这感觉有点不大妥当,毓敏并不肯轻易认定这个事实。她虽然瞧不起小寅子、小桂子传下的渣孙子,却十分敬重雪芹大大。若非迫不得已,又或者铁证如山,毓敏并不肯轻易把雪芹老师往坏处去猜。

于是毓敏不相信四爷今晚低着头阅读的那本线装书。就是《情僧录》提前二十多年出现的早期原版。兴许只是书名上的撞衫重名呢?

今晚四爷看的那本情僧录,多半就不是后来被改名红楼梦的那一本。这肯定是两套完全不相干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