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三年(970年)九月,任潭州防御使的潘美为贺州道行营兵马都部署,率兵伐南汉。据徐光烈《续资治通鉴长编选译》译录,“以前,南汉攻取桂州和连州以后,都把当地人民赶出来,不许住在城里”。潘美攻克两州时,“命令州县长官招抚人民,建立里门,给他们简易的房屋居住”。潘美率兵平定了广州后,他知广州。在知广州期间,根据朝廷诏令。“赦免了广南辖区内州县一般大赦所不赦免的人……没有正当理由的赋税和摊派全部免除。免除开宝三年以前的欠租。逃亡山林之人免罪,招引他们回来……发放粮仓的粮食救济饥民。……禁止岭南人买平民在脸上刺字为奴婢,让别人雇去以取得报酬”。根据朝廷诏命,“全部废除岭南各州在刘鋹统治时期的苛捐杂税,平民当兵的免除兵籍,招诱流亡的人回来生产……禁止岭南各州掳掠人中卖作奴婢”,严禁官吏和地主霸占欠税人之妻女作抵押。同时,还把从被南汉放火烧掉的刘鋹宫殿灰烬中拾到的玳瑁、珍宝等全部贡献上了朝廷。
虽然,以上措施有为维护北宋朝廷利益的成分,但也可看出潘美他的为官之道,他深入了解南汉统治者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如实地向朝廷反映情况,积极采取了有利于民的措施。他的为官仁慈、心系黎民,在历史上是不多见面的。《宋史·潘美传》等记载,赵匡胤陈桥兵变后,返回京城,先“命美先往见执政,谕旨中外。”北宋建立之初,一些后周的大臣不服,“陕帅袁彦凶悍,信任群小,嗜杀黩货,且缮甲兵,太祖虑其为变,遣美监其军以图之。美单骑往谕,以天命既归,宜修臣职,彦遂入朝。上喜曰:‘潘美不杀袁彦,能令来觐,成我志矣’。”
开宝七年(974年)十月,潘美为都监,与曹彬一同攻南唐。次年正月十七日庚寅,进次秦淮。据《续资治通鉴长编选译》记述,“江南的军队水陆十几万,背城列阵,而当时船舶还不够用,潘美下令说:‘我统率勇敢善战的几万人,战斗就一定会胜利,进攻就一定成功,难道被这样狭窄的河流挡住而不渡过去吗?’就率领部下先过河,朝廷军队继续前进,江南兵大败。”
潘美具有勇猛果敢作风和临危不惧、先身仕卒的品质。《宋史·李超》记载,李超“常从潘美军中,主刑刀。美好乘怒杀人,超每潜缓之。美怒解,辄得释,以是全者甚众”。这段记录虽然字数不多,但我们可以通过“美好乘怒杀人”和“美怒解,辄得释”这段记录可以看出:潘美在行军作战时,遇到不顺心的事容易发脾气,对违犯军令者就要下令杀人。有些是罪不该死的,他的部下负责行刑的将官李超,暗中暂缓行刑。等到潘美怒气平息时再去进行解释,潘美认为有道理的就不再追究。由此看出,潘美虽然刚烈秉直,但又是个胸怀大度、不记前嫌、不施小计、不玩弄权术的人。